
房地產開發資質
青海建筑工程資質一級資質: 1.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; 2.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; 3.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,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(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證); 4.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%; 5.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,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; 6.有職稱的建筑、結構、財務、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,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,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4人(以上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); 7.工程技術、財務、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; 8.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,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和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制度; 9.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。 二級資質: 1.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; 2.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3年以上; 3.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15萬平方米以上,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; 4.連續3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%; 5.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,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; 6.有職稱的建筑、結構、財務、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,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,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3人; 7.工程技術、財務、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; 8.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,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和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制度; 9.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。 三級資質: 1.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; 2.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年以上; 3.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5萬平方米以上,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; 4.連續2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%; 5.有職稱的建筑、結構、財務、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,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,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; 6.工程技術、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,統計等其他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; 7.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,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和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制度; 8.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。 四級資質: 1.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; 2.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以上; 3.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%; 4.有職稱的建筑、結構、財務、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,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; 5.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,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,配有專業統計人員; 6.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和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制度; 7.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。 第六條 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,持下列文件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; (一)營業執照復印件; (二)企業章程; (三)驗資證明; (四)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; (五)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; (六)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。 《暫定資質證書》: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備案申請后30日內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。 《暫定資質證書》有效期1年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《暫定資質證書》有效期,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。 自領取《暫定資質證書》之日起1年內無開發項目的,《暫定資質證書》有效期不得延長。 第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《暫定資質證書》有效期滿前1個月內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開發經營業績核定相應的資質等級。 第八條 申請《暫定資質證書》的條件不得低于四級資質企業的條件。 第九條 臨時聘用或者兼職的管理、技術人員不得計入企業管理、技術人員總數。 應當提交的證明文件 第十條 申請核定資質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,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: (一)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; (二)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(正、副本); (三)企業資產負債表和驗資報告; (四)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濟、技術、財務負責人的職稱證件; (五)已開發經營項目的有關證明材料; (六)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、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執行情況報告; (七)其他有關文件、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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